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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展的业务培训围绕考核管理、议事决策、案件审理建章立制3项……”日前,砚山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县自然资源局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前,该县自然资源局5名执法人员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党纪处分。该县纪委监委分析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针对“疏于怠于学习、案件查办跟踪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方面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针对‘执法不知法’问题的整改措施不能笼统,要有具体的指导措施,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还是下乡督查指导?都要有具体的措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针对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整改方案提出修改建议。
为避免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责任“挂空挡”、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发生,该县纪委监委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整改措施的可行性进行把关,对纪检监察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该县自然资源局对照纪检监察建议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法程序等规章制度,将岗位职责划分得更加清晰,建立执法正面清单加分,负面清单减分的制度,开展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砚山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特点,深刻剖析成案原因,针对案件查办发现的监管盲点、制度漏洞及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纪检监察建议,要求案发部门深刻检视查找问题,梳理制度漏洞、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督促压实职能部门责任。近三年来,该县纪委监委针对领域性腐败、行业管理部门失管失责等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6份,提出整改建议59条,完成整改47条,推动建章立制13项。
“纪检监察建议以书面的形式制发,传导责任压力,具有可追溯、可查询、可监督、可检查的优势,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载体。”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同时,还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强化“以案促治”,加强对案件成因的剖析、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跟踪问效,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王建梅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