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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暖阳,书声琅琅,在象山县实验中学的语文教研活动课堂上,老师正用图片展现、创设情境等方式引导学生沉浸式体验课文内容,让学生充分感受语言的魅力。
“以前每天要接到上级部门或街道布置各类政务APP、公众号、小程序的推广、打卡等任务,老师们备课时间和精力被占用,家长们也时常抱怨。”见到前来监督检查的象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纪检监察干部,实验中学一名任课老师忍不住谈起切身感受。
“一些部门寄希望于‘小手拉大手’,把教育系统作为推动的工作口,导致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频频发生。”象山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曾经一段时间,各类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使学校成为承担各类社会事务的“集散中心”,额外、繁多、过频的非教育教学负担,让学校、教师、家长深受其累。
为全面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象山县纪委监委将规范“进校园”事项列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重点督查清单,督促职能部门规范“进校园”事项,推动学校回归教育主阵地。该县纪委监委实施“边调研、边整治、边规范”工作模式,联合县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约谈、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摸清底数,让各校把问题和诉求摆到桌面上,逐一对“进校园”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开展座谈交流,分类梳理问题情况,对于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教育局及时与直属学校和相关部门沟通,集思广益研究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整改任务。
在象山县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县教育局遵照“非必要不进、凡进必审”原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的通知》,明确5类事项禁止性清单,建立事务“进校园”审批机制,杜绝各类内容不适合、效果不理想、占时过长等非教育教学事务被“塞”进校园。
“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象山县教育局审计监察室主任陈嘉裕表示,现在非教育教学事务陆续退出了校园,教师也有了更多精力放到教学事业上。就在不久前,该县叫停了安全平台家长学生答题项目,拒绝了县生态环保局在学校里开展生物多样性展示微单元项目,同时将有偿家教调查、两县创建检查与责任区督学工作优化整合,避免重复进校园。
为防止非教育教学任务“卷土重来”,象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基层减负监测点作用,在宁波建设工程学校、象山第三中学、殷夫中学、丹城第六小学等四所学校设立监测点,对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的准入和审批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定期组织“回头看”行动,防止整治一阵风、走过场。
治标更要治本。象山县纪委监委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报道力度,争取党委政府及各单位的最大理解支持,对重大、复杂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通过召开协调会、调度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解决,减少摊派无关事务,并督促县教育局严格对照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从严从紧落实审批关口,共同维护好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整治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找准病根、直击要害,切实减轻教师的非教育教学事务负担,还教育应有的清朗和宁静。”象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象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