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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7年前的征地补偿款现在还能发到我们手里,纪委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啊。”近日,汝州市钟楼街道闫庄社区12组群众纷纷感慨道。
2016年,闫庄社区12组原组长谢某某先后将涉及12组集体的3笔征地补偿款共计15.38万元取现后私自保管,未向群众发放,涉及150余人。在今年开展的“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中,钟楼街道纪工委发现该问题线索后高度重视,汝州市纪委监委将该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立案审查。最终,谢某某将该笔滞留征地款如数上交,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今年以来,汝州市纪委监委将村级“三资”管理问题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紧盯涉农补贴发放、惠农政策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强化查纠整改,共查处村(社区)“三资”管理不规范案件176件,处理处分428人,党纪政务处分241人。
结合案件查办暴露出的“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市农业农村局选取村集体经济发展好、集体资产资源多、财政扶持资金量大的78个村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市审计局将“三资”管理审计内容纳入2024年乡镇(街道)审计项目,对13个乡镇(街道)实施财政决算审计,对部分农村财务收支情况延伸检查。同时,结合全市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精准发现公款私存、“四议两公开”程序不规范、合同管理混乱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各有关部门共排查发现“三资”管理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92个,推动解决88个;发现职能部门问题179个,推动整改问题151个;移送问题线索47条,挽回经济损失174.73万元。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注重常态长效机制建设,围绕共性问题和监管漏洞,向有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8份,督促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健全完善了《汝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制度(试行)》等60项制度,建立跟踪监测、限期整改和监督问责等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高效规范。(薛亚楠 杨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