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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黎川:“室组地”协作 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 时间:2024-12-10
  • 文章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日前,江西省黎川县纪委监委第三协作组统筹组内第七纪检监察室、潭溪乡纪委力量,对潭溪乡五星村党支部副书记潘某某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问题进行提级办理,仅用一周时间就查清违纪事实及资金去向,对潘某某予以立案审查。这是黎川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中优化工作机制的具体实践。

  黎川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室组地”协作工作办法,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我们整合8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乡镇纪委力量,按照‘1名班子成员+2个纪检监察室+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至4个乡镇纪委’的协作模式,划分4个协作组。班子成员担任协作组组长,统筹组内人员力量,强化信访联办、案件联查、监督联动、问题联解,全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黎川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

  为解决协作组运行松散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固协作体系“四梁八柱”,将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委机关集中在同一层楼办公,选取4个乡镇打造集中办公区,保障协作组联合监督、联合办案场所。从理论学习、外出报备、信息报送、工作例会、保密安全、档案管理、支部党建等方面定职责、立规矩,全方位加强协作组监督管理。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协作组内室“专”、组“近”、地“熟”的协同作战优势,制定纪检监察协作组问题线索处置办法、纪检监察协作组监督工作办法,各协作组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大案要案统一查办、案件质量统一把关,全过程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创新推行派单监督、联动监督、轮驻监督等多项举措,着力解决基层监督长期存在的手段单一、能力不足问题,提升对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监督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12/t20241209_86317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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