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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集体产业销售中,违反集体资金管理办法,私自以‘奖金’的名义给自己及其他村干部发放现金,以村委会名义对外销售村集体产业,私自截留销售款……”近日,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云木寨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以专项整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达川区纪委监委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整治项目,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铁纪护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在规范中实施、在阳光下运行。
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为提升监督质效,该区纪委监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成立7个“三资”专项整治督导组,采取“1+1+2+N”模式,即1名协管常委+1个纪检监察室+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N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由分管常委牵头,统一调配办案力量集中攻坚,采取领导蹲点包案,“室组地”分工协作,紧盯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滥发津补贴、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问题,对全区集体“三资”领域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
“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松散混乱、制度不完善,村干部违规决策、擅自处置……全区梳理起底问题线索358件,涉及问题598个,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57件。”该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覃建介绍,掌握集体“三资”管理监管流程、环节及工作现状后,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全区24个乡镇(街道)311个村(社区)分别建立资金、资产、资源台账,推动整改整治。目前,发现整改问题125个,已整改124个。
达川区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范国彪 摄)
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该区纪委监委深挖涉及农村“三资”管理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强化震慑作用。集中查处了达川区平滩镇原宝塔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唐某某挪用集体资金;达川区双庙镇高滩村原支部书记陈某某套取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日常开支;双庙镇原中华寺村社长潘某某在未经集体决议擅自将土地确权至其家庭名下等一批“三资”典型案例。
整治是一时的,如何破解“当下改”与“长久立”难题?该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对整治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集体“三资”不被侵占、挪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督促案发单位抓好以案促改,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5项,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6份。
同时,深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案件查办成果,对农村集体“三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督促各村(社区)深入查找背后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坚持常态长效,在“真改”上再添硬举措;坚持标本兼治,在“真治”上再亮硬态度,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集中整治以来,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掌握问题线索199件,立案105件,留置2人,组织处理56人,党纪政务处分87人,挽回经济损失79余万元,返还集体资金27余万元。(作者:唐续宗)